所谓光色,即光的颜色,是舞台灯光中最能表现情感的外型要素,它在渲染戏剧的情调、氛围、衬托人物的思想情感方面;在表现空间和时间方面;在控制演出节拍等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,同时对舞台上所展示的布景、服装、化装道具停止了"二次着色",统一并谐和着舞台的画面颜色。

    由此可见,颜色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现象,从古希腊时期开端,科学家们就开端了对光与色的探究,长期以来,关于颜色的阐述浩如烟海,在这里笔者无力对光色做科学的严谨的理论研讨,只想浅谈一下在长期的艺术理论中对舞台光色运用的几点领会,缺乏之处还请各位教师及读者批判指正,共同窗习,共同讨论。

    光色是舞台灯光诸要素中较为重要的一个,也是最复杂的一个要素。颜色能惹起人们的审美体验,由人们的记忆而产生同类联想。例如红色,能够让人们停止正反两方面的联想,联想到火和血,进而联想到太阳、婚礼、战争等等,觉得出热烈、暖和、喜庆或者恐惧、疼痛、死亡。在舞台演出中灯光设计常常用光色的意味或含义来表现和衬托剧情、渲染氛围。不过,由于群体文化的差别和个人习气以及心境的不同,对颜色的联想和觉得也有所差别,不能混为一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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